何謂給付行政?給付行政事項有無法律保留原則之適用?試申論之。

 

  給付行政係以保障及生存照顧為重心,所為直接促進或分配之行政。金就給付行政之意義及其於法律保留原則之適用,分述說明如下:

(一)給付行政之種類:依其性質可分為四類。

  1. 提供基礎設施之行政:以提供人民在文明社會下,應有之基本設施,例如道路、學校及醫院等。

  2. 社會行政:指社會安全制度保障之行政,例如社會保險、社會濟助等。

  3. 促進行政:係以措施促進個別生活領域結構上之改善,例如以經濟補助方式促進經濟、文化或藝術之發展。因此,又稱為資金助成行政。

  4. 資訊行政:在資訊社會中,人民有知的權利,政府應給予足夠資訊,以便人民做決定或參與公共意見之形成更正確、更容易、更可能。例如,地方制度法規定人民對於地方政府之資訊有依法公開之權利,政府自有給付資訊之義務。

(二)給付行政若涉及公益之重大事項,有法律保留原則之適用:

  1. 干涉行政涉及人民生命、自由及財產之保障,自應恪遵法律保留原則,非有法律或法律授權之命令,行政機關不得作成行政處分或其他措施;而給付行政事項,依釋字第443號解釋闡明,其受法律規範之密度,自較限制人民權利者寬鬆,倘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,應有法律或法律授權之命令為依據之必要。

  2. 即給付行政原則上不受法律保留原則之限制,如涉及原則性問題,而屬重要性事項者,則有法律保留原則之適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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